谁嫁给了夏尔·德·洛林,第四代吉斯公爵?
Henriette Catherine de Joyeuse 结婚了 夏尔·德·洛林,第四代吉斯公爵 。 年龄差距为 13 年 4 个月零 27 天.
夏尔·德·洛林,第四代吉斯公爵
夏尔·德·洛林,第四代吉斯公爵(Charles de Lorraine,4me Duc de Guise,1571年8月20日—1640年9月30日)是一名法国贵族,吉斯公爵。
夏尔·德·洛林为吉斯公爵亨利一世之子。其父被法国国王亨利三世杀害后,他也在布卢瓦被捕,关押在图尔,直到1591年西班牙军队侵入法国时才趁機逃脱,擔任香檳省省長。此時他也擔任名義上的王家管家(Grand Master of France),此職從1588年繼承自其父。
夏尔·德·洛林是最后一位拥有巨大政治影响的吉斯家族成员。憑藉父親的恩德威信,一部分信奉天主教的法国民众希望他与西班牙国王腓力二世的長女──比夏爾大四歲的伊莎貝爾·克拉拉·歐亨妮亞公主结婚,并在腓力二世支持下继承法国王位。然而,當敵對的亨利四世(出身波旁家族、1593年從胡格諾教改信天主教)多次戰勝夏爾的叔父馬耶那公爵夏爾(天主教聯盟主帥)並皈依天主之後,情勢對夏爾越來越不利,當時各勢力紛紛反對夏爾當法王,首先是叔父馬耶那公爵因嫉妒姪子而加以反對,再如多數的法國人因愛國心而反對西班牙勢力操控法國。當亨利王進入巴黎並廣受歡迎之後,夏爾接受祖母與嬸嬸的勸導,在1594年接受亨利四世的收買而對亨利宣誓效忠,交換條件是亨利付他四十万里弗的年金,拥有维持四支卫队的权力,並改任他為普羅旺斯省長(但同時卸去王家管家的顯職)。此外他还得到兰斯大主教区及五个富有的修道院,年金加起来又是笔可观数字。洛林公爵仿效这位年轻亲戚,於1594年11月4日和法王达成和议,放弃了聯盟,将图勒和凡尔登归还给法国,换取九十万克朗。
歸順後他從自立的法國貴族埃佩農手中奪得馬賽,又在1600年擊敗薩伏依公爵卡洛·埃曼努埃萊一世,佔領尼斯;之後他被授職黎凡特基地的海軍上將。
在路易十三执政初期,他在军队中为国王效力,帮助镇压造反的新教徒。后来他支持王太后玛丽·德·美第奇反对首相黎塞留,结果失败,1631年被迫逃到意大利。从此吉斯家族的势力尽被黎塞留摧毁。1640年夏爾過世後,他的妻子兒女在1643年獲准返回法國,次子亨利領回了被沒收的財產與地產,於同年繼承公爵之位,是為吉斯公爵亨利二世。
- 妻子:亨麗埃特·嘉芙蓮·德·茹瓦約斯,1611年结婚

Henriette Catherine de Joyeuse
Henriette Catherine de Joyeuse (8 January 1585 – 25 February 1656) was the daughter of Henri de Joyeuse and Catherine de Nogaret de La Valette. She married her first husband, Henri de Bourbon, Duke of Montpensier, on 15 May 1597 and her second husband, Charles, Duke of Guise, on 6 January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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